| 2006’浪漫之星珠海形象小姐大赛商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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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书下载 总冠名赞助回报方案 协办单位赞助回报方案 指定用品回报方案 大赛招商书 |
| 一、总冠名赞助回报方案(赞助金额:60万) |
| (1)荣誉回报 |
| ·赞助商作为本次大赛的主办单位之一; |
| ·赞助商派代表一名担任大赛执委会副主任; |
| ·赞助商派代表一名担任大赛特别颁奖嘉宾并讲话; |
| ·赞助商派代表一名担任半决赛评委; |
| ·赞助商派代表总决赛晚会后的大型庆功Panty。 |
| (2)媒体回报 |
| A、珠海电视台: |
| ·大赛30秒宣传片每天滚动播出不少于20次(总冠军确定前),总量约800次以上; |
| ·带赞助商冠名的宣传片每天播出不少于20次(总冠军确定前),总量约1000次以上; |
| ·播放20次以上选手风采、花絮专辑(出现赞助商形象,如背板、服装等); |
| ·珠海电视台新闻、专栏节目里全程立体跟踪采访报道,所有节目都会出现赞助商内容; |
| ·安排多次由赞助商指定题材的专访。 |
| ·在海选、初赛、半决赛以及总决赛录播或直播现场出现企业形象广告或促销广告; |
| ·在海选、初赛、半决赛以及总决赛录播或直播节目中插播企业形象广告或促销广告30秒12次以上; |
| ·在大赛宣传片片尾贴播赞助商5秒标板广告每天20次,出现“大赛全程冠名:×××企业”字样。 |
| B、其它媒体 |
| ·《珠海特区报》、《生活周刊》、《珠江晚报》带企业冠名的大赛宣传广告1/4版各二次;大赛采风、台前幕后花絮、比赛信息软文报导4次以上。 |
| ·“珠海信息港”、“珠海视听网”“珠海壹周”在大赛起程后随时发布带企业冠名的比赛图文信息(并保留一年时间)。 |
| ·在“珠海壹周”报纸上连续刊登大赛图文信息并出四期专版,体现冠名企业的名称和标识,附送整版商业广告一次。 |
| ·珠海市公共汽车车身广告及车尾贴广告若干,大赛预告信息带冠名企业广告,发布时间2个月。 |
| ·在珠海市内繁华地段大型户外广告牌若干块,大赛预告信息带冠名企业广告,发布时间2个月。 |
| (3)宣传品广告回报 |
| ·海报(1000张):大标题出现“×××--2006浪漫之星·珠海形象小姐大赛”字样,下方预留赞助商广告位15CM×50CM; |
| ·大赛宣传单(30000张)预留20%版面制作赞助商广告; |
| ·大赛总决赛门票(1000份)预留20%版面制作赞助商广告; |
| ·其它办公宣传用品(信封信笺、工作证、记者证、礼品袋等)出现赞助商企业名称及标识; |
| ·大赛专题片DVD光碟贴赞助商形象及其它广告(1分钟),并赠送50套。 |
| 注:以上宣传品在全市范围散发宣传。 |
| (4)宣传推广活动广告回报 |
| ·大赛期间结合结合赞助商企业或产品营销需要组织大型公益活动一次; |
| ·在其它赛事宣传活动中突出赞助商形象。 |
| (5)赛事全程现场广告回报 |
| ·总决赛晚会现场主板出现赞助商冠名;总决赛晚会现场以赞助商形象作整体布置(具体方案从略); |
| ·总决赛晚会庆功Party以赞助商形象作整体布置(具体方案从略); |
| ·在由赞助商与组委会商定的决赛选手外景采风现场出现赞助商标识及整体形象。 |
| (6)大赛门票回报 |
| ·获总决赛晚会贵宾3张,其它入场券100张; |
| ·庆功Party入场券20张。 |
| (7)形象代言人 |
| ·总决赛冠军(珠海小姐)选手作为赞助商企业或产品形象代言人,服务一年; |
| ·以赞助商企业或产品冠名大赛一项单项奖(如×××最上镜小姐); |
| (8)其它经双方约定的回报条款 |
| 注:以上作为主赞助商的回报条例通案,一经与企业达成合作意向,可以根据企业的具体需求共同蹉商针对性的回报条款并制定策划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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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协办单位赞助回报条例(赞助金额:8万元) |
| (1)荣誉回报 |
| ·赞助商作为本次大赛的协办单位之一; |
| ·赞助商派代表一名担任大赛执委会委员。 |
| (2)媒体回报 |
| ·珠海电视台: |
| A、大赛30秒宣传片每天滚动播出不少于20次,总量约800次; |
| B、带赞助商名称的宣传片每天滚动播出不少于20次,总量约1000次; |
| C、播放1次以上选手采风、花絮专辑,出现赞助商形象(如背板、服装) |
| D、在决赛录播现场出现企业形象广告及促销广告。 |
| E、大赛宣传片片尾贴播5秒赞助商标板每天不少于20次。 |
| ·《珠海特区报》、《生活周刊》、《珠江晚报》带企业冠名的大赛宣传广告1/4版个二次;大赛风采、台前幕后花絮、比赛信息软文报导4次。 |
| ·大赛起动后随时在珠海视窗网站主页上发布带企业冠名的比赛图文信息(并保留一年时间)。 |
| ·在“珠海壹周”报纸上连续刊登大赛图文信息并出四期专版,体现冠名企业的名称和标识,附送整版商业广告一次。 |
| (3)宣传品广告回报 |
| ·海报(1000张):出现赞助商名称和标志; |
| ·大赛宣传单(30000张)预留5%版面制作赞助商广告; |
| ·大赛总决赛门票(1000份)预留5%版面做赞助商广告; |
| ·大赛专题片VCD光碟贴赞助商企业形象或其它广告(30秒),并赠送20套。 |
| 注:以上宣传品在全市范围内散发。 |
| (4)赛事全程现场广告回报 |
| ·总决赛晚会现场主背板出现赞助商企业名称; |
| ·决赛现场提供1.5M×2M广告位一块,用于企业品牌宣传; |
| ·在由赞助商与组委会商定的决赛选手外景采风现场出现赞助商标识及整体形象。 |
| (5)大赛门票回报 |
| ·获总决赛晚会贵宾票2张,其它入场券20张; |
| ·庆功Party入场券4张。 |
| (6)形象代言人 |
| 以赞助商企业或产品冠名大赛一项单项奖(如×××最佳才艺小姐),赞助商代表上台颁奖、该选手可作为企业形象代言人,服务一年。 |
| (7)其它经双方约定的回报条款 |
| 注:以上作为协办单位赞助回报条例通案,一经与企业达成合作意向,可以根据企业具体需求共同磋商针对性的回报条款并制定策划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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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指定用品回报方案(赞助金额:6万元) |
| (1)荣誉回报 |
| ·赞助企业成为本次大赛的指定用品供应商; |
| ·由组委会颁发指定用品的授权证书和牌匾。 |
| (2)媒体回报 |
| ·珠海电视台: |
| A、带赞助商名称的宣传片每天播出不少于20次,总量约800次; |
| B、播放选手采风、花絮专辑、出现赞助商形象1次(如背板、服装等); |
| C、大赛宣传片片尾贴播5秒赞助商广告标板每天20次以上,总量约800次; |
| ·“珠海视窗”“珠海壹周”(拟定):边续30天在珠海视窗网站主页上发布带有企业名称的比赛图文信息;在珠海壹周杂志上刊登四期专版,体现赞助企业的名称和标识。 |
| (3)宣传品广告回报 |
| ·海报(1000张):大标题下方体现赞助商作为唯一指定产品或鸣谢单位字样; |
| ·大赛宣传单张(30000张)体现赞助单位名称和标志; |
| ·大赛总决赛门票(1000份)体现赞助单位名称和标志。 |
| 注:以上宣传品在全市范围内散发。 |
| (4)赛事全程现场广告回报 |
| ·总决赛晚会现场主背板出现赞助商企业名称和标志; |
| ·在由赞助商与组委会商定的决赛选手外景采风现场出现赞助商标识及全体形象; |
| ·决赛晚会现场提供1M×2M广告位一个。 |
| (5)大赛门票回报 |
| ·获总决赛晚会贵宾票2张,其它入场券10张。 |
| ·庆功Party入场券2张。 |
| (6)其它经双方约定的回报条款 |
| 注:以上作为协办单位赞助回报条例通案,一经与企业达到合作意向,可以根据企业的具体需求共周磋商针对性的回报条款并制定策划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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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大赛招商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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